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基〔2016〕和闽教电馆〔2019〕1号关于《启用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变革考试评价制度,促进人才培养方式转变,优化学校整体工作,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二、评价原则 坚持导向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评价学生,评价的内容多元,既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尤其关注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 坚持发展性。坚持评价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加强学习和生涯规划的指导,明确发展方向,激发学生的潜能优势,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 坚持客观性。评价方法多样,既有过程评价,也有结果评价,既有量的评价,也有质的评价。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做到事出有据、评价客观。评价使用科学、简便易行的评价办法; 坚持公正性。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建立健全公示举报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评价内容 ①思想品德。主要反映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情况,包括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通过《莆田四中班级个人量化考核》、《莆田四中日常行为规范检查表》、《莆田四中班级值周情况记录表》等形式记录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等日常行为规范情况,通过《莆田四中学生社团服务申请表》、《莆田四中学生社区服务记录表》、《莆田四中学生志愿服务登记表》等记录学生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情况。 ②学业水平。主要反映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通过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单元考、期中期末考和上级统考等检测记录学生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课程等学习情况。 ③身心健康。主要反映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记录日常体育课和体育检测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坚持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情况等。 ④艺术素养。主要反映学生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等。通过参加《莆田四中校园文化艺术节》、参加各级组织的音乐、美术、舞蹈、书法等比赛和训练来记录各方面艺术素养和艺术活动成果。 ⑤社会实践。主要反映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的情况,包括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研学旅行、参观体验与社会调查、科学探究、创造发明等。学校出台《莆田四中学生成长记录册》记录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成果、调查报告等过程性材料。 四、评价程序 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基〔2016〕和闽教电馆〔2019〕1号关于《启用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文件要求,搭建学生校内外活动平台,有效实施评价工作,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坚持评价常态化实施,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客观记录,严格管理,及时组织填写《莆田四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并及时上传过程性材料到学校电子化评价平台,在开学第四周及时上传结果性信息到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评价记录要遵循如下程序: 1.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入《莆田四中学生成长记录册》。材料收集可以灵活采取文字、照片、录像等形式。 2.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事实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重要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可信、有据可查。高中毕业前,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在整理遴选材料的基础上撰写《莆田四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我陈述报告》和《莆田四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典型案例材料》,并撰写简要评语,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3.公示审核。在拟录入省级信息管理系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其佐证材料之前,要通过学校平台产生《莆田四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表》,同时要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材料真实客观。 4.导入系统。经公示无异议的信息内容将及时录入省级管理系统,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负责对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上传结束后,任何人不得进行修改。 5.形成档案。学校根据每学期录入的材料进行归类汇总,由省级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经学生确认后在本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学生、班主任、校长签字以及学校盖章后存入学生档案。 五、制度保障 1.建立诚信制度 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取消评优评先。对学生个人违纪舞弊行为,取消优秀等级,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多发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 2.建立公示制度 评定委员会及下设机构成员向全校公示,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向班级的学生公布,一周之内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个教师作为评定者,将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替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等凡能录入省级管理系统、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一切信息,均要在适当的范围、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3.建立举报、申诉和复核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学生对每学期生成的《莆田四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和最终生成的《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接到申请后,要限时进行调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学生。学生对学校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荔城区教育局书面提出复核申请。 4.建立监控评估机制。 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学生成长记录制度 学生成长记录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生成长记录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材料收集管理方法,以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6.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完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形成比较系统管理体系并与省级管理系统对接,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的收集管理方法。 六、组织管理 1.为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学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明确职责分工。 ①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长:郑金山 副组长:林建亭、林炳煌、叶元熀 、胡茂强 、陈正洪 成 员:所有中层行政 主要负责领导和管理莆田四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统一规划和分工;负责制订《莆田四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程序;组织培训和宣传;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总结。 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小组。 组长: 叶元熀 副组长:陈苏凡、陈正洪、许玉叶、徐志勇、陈文灶、范志晔 成 员:陈佐林、陈冠峰、王国成、林永忠、罗梦柱、林碧、李完晶、林晨、全体班主任、相关科任老师等 主要负责实施《莆田四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过程性内容信息的采集输入、审核、输出和公示等工作;学生成长记录册的印制、指导填写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档案管理;福建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系统结果性信息输入和审核等。 ③成立综合素质评价监督小组。 组 长:林建亭 副组长:陈苏凡、许玉叶、徐志勇、范志晔、家委会主任 成 员:各年段中层行政、年段长、班主任、学生会主席 主要负责对评价实施的过程、效果进行监控,评定纪律监督;审定评价结果,受理举报、投诉、申诉和复议申请等。 ④成立班级评定小组。 组 长:班主任 成 员:全体科任课教师、班级班干部 主要负责按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和培训;按评定程序完成各项工作,指导本班学生做好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成长记录档案并妥善保管;负责对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接受家长来访和咨询。 2.加强培训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不仅仅是学校教师的事情,它的实施还涉及学生及家长,要大力宣传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性,营造社会舆论氛围,使社会各界都清楚新课程新高考改革下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和意义。召开家长会,给家长做课程改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和动员,让学生、家长认识理解新课改新评价,加强学校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相关机构人员和学生进行培训评价原则、内容、程序及注意事项,确保评价工作高效有序。 3.坚持常态化实施。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工作实施小组、监督小组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完善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负责受理学生的申诉与复核工作。评价工作坚持常态化实施,通过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和团委、学生会等进行客观记录,管理严格。 4.完善学生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信息平台,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过程性材料并及时上传电子化平台,保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真实依据,确保评价工作科学、客观、规范和有效。并与省级管理系统实现对接。 七、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宣传学习、明晰内容 利用新生入学训练、主题班会等组织高一、高二学生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习《莆田四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清晰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实施程序等;通过学生宣传到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力争评价理念深入人心。 2.第二阶段:注重过程、客观记录 评价坚持常态化实施,客观记录,管理严格。依据《莆田四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通过《莆田四中班级量化考核》、《莆田四中日常行为规范检查表》、《莆田四中班级值周情况记录表》等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进行全程、全面的跟踪和反馈,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状况,同时也注重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等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小组印发并指导学生填写《莆田第四中学学生成长记录册》,收集登记学生过程性材料和内容,及时组织学生上传过程性材料到学校电子平台“超星”系统,并在新学期第4周将上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性信息录入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6月30日前及时完善。 第三阶段:反思改进、总结成效 加强评价反思,以评价促进成效,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鼓励学生不断进步。总结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的优点与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价体系。 八、其他事项 1. 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因转学进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转入学校审核认定后,录入省级管理系统。 附件: 1.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4.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学分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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