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四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发布时间:2020-02-27】【作者:lwj】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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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莆田四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及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学校校长为复课证明查验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卫生保健负责人员为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工作具体责任人,班主任为各班级复课证明查验工作具体责任人。
二、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学生相关情况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
三、学生痊愈且传染病隔离期满时,凭医疗机构出具的传染病疾病证明及隔离建议到校,由学校卫生保健负责人员进行核查,必要时经校领导复查后,向班主任出具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复课证明应一式三份。
四、班主任应在收到复课证明后准许学生进班复课并做好相关记录。
附件:学生常见传染病的主要特征及隔离期(试行)
附件:
学生常见传染病的主要特征及隔离期(试行)
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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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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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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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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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咳嗽、咽痛、肌肉酸痛、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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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热后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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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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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流涕、咳嗽、皮疹和颊粘膜柯氏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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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疹后5日,合并肺炎至出疹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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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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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出疹、耳后淋巴结肿大和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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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疹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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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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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烧、乏力、头部及躯干出现水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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疱疹完全结痂为止,且不少于发病后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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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腮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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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一侧或双侧腮腺肿胀及触痛为特征,有时也可见于舌下腺或颌下腺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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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肿胀完全消退,且不少于腮腺肿胀后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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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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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食欲不振、疲倦、喉咙痛、口腔出现疼痛的水疱、手掌及脚掌出现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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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症状消失后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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疱疹性咽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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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发热、咽痛、咽峡部黏膜小疱疹和浅表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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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症状消失后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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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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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高热、剧烈头痛、呕吐、颈项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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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消失后3日,且不少于发病后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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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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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头痛、全身不适、咽痛、吞咽痛、咽部局部充血并覆盖有脓性渗出物、弥漫充血性针尖大小的丘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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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三次阴性或自治疗之日起不少于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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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性痢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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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病急,畏寒、寒战伴高热、腹痛、腹泻和里急后重,每天排便10-20次,呈脓血便或粘液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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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消失后7日或粪便培养2次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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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副伤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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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热、明显头痛、不适、厌食、相对缓脉、脾肿大,25%肤色白者可见玫瑰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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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消失后15日或症状消失后5日起粪便培养两次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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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如病毒性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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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泻,并可有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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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症状消失后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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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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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侧或双侧出现剧烈异物感、疼痛、怕光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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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消失,眼睛无异常分泌物,发病后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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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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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出血、皮疹、头痛、肌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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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并发症患者发病后满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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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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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性发烧、咳嗽、痰中带血、疲倦、消瘦、盗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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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福建省学校结合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相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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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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