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年初聘请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学校综治副校长,并于期初和期末举行学生遵纪守法及综治安全报告。 2、开学初组织力量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学期中每周五进行安全工作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预防工作情况。同时对校舍、教育 教学设备、体育活动设施等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3、 将班级安全工作列入“文明班级”评比细则,作为“文明班级”的重要依据。 4、 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师生生存、生活与自护、自救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如班会课、升旗讲话、全师会、全生会等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编写的《中小学生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知识》和《中小学生伤亡事故、事件典型案例选析》。 5、建立岗位责任制,分别制定《男、女生生管教师职责》、《保卫人员职责》、《门卫职责》、《财务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督查制度》、《锅炉工安全责任状》,建立学校安全事故、学校卫生安全事故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每天行政值日、节假日值班护校制度。 6、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 7、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学年初政教处与各班主任签订《班级安全责任状》,班主任与各位学生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总务处与生管教师签订《宿舍安全责任状》,生管教师与寄宿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总务处与食堂人员《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 8、总务处每天要组织有关人员督查食堂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保证饮食卫生安全;保卫科在每天学生上学及放学时要组织有关人员在校门口值班,加强交通安全。
莆田第四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力度,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经学校研究,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校师生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出入校门,非校门开放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向门卫提出非份要求。 2、学生家长来校找人,必须在上、下午放学的时间里。其他时间不予进校园。 3、校外人员若要进校联系工作,须把进校理由向门卫人员说明登记,经门卫与有关人员核实后,确定是否放行。 4、学生进出校门须佩戴胸卡,上课期间,若因特殊情况要离校需班主任批条,方可放行。 5、本校教职工应模范遵守门房管理制度,与门卫人员共同维护好校园治安。 上述制度共同遵守,若发现闲人随便进出校园,将追究门卫工作人员责任。
莆田第四中学安全教育制度
一、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防患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能力。 二、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每学期要安排一定的专门课时,如班会课、课外活动课等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讲解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防火、防电、防震、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伤亡事故的基本知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防范、自护自救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四、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剪贴报等形式,开展适合各级各类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 五、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前,要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同时要落实领导值班制度,扎实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做到值班领导(人员)、值班时间、值班职责、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五落实。
莆田第四中学校内大型活动 和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和规范学校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报批制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实行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凡学校组织校内大型庆典、运动会、文艺演出、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主要是指组织学生外出开展的军训、夏令营、春游、秋游、旅游、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教学交流、学科竞赛、体育竞赛、参观学习社会调查及其他大型集会等活动),均应报学校校长室审批、备案,并由学校保卫科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 二、切实加强活动报批管理工作。 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和所有师生外出活动必须填写《学校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对于地理条件复杂、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保证的地方和不宜实习场所,严禁组织学生前往活动。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和活动场所环境不明的情况下,严禁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没有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商业性等庆典活动。 三、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严密做好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务必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对参与者应进行相应的交通安全、活动安全、食品饮水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活动需要乘车、船等交通运输工具应由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服务,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约定随车照管人员。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辆接送,不得借用、租用关系单位、共建单位和私人等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严格按规定控制人数,杜绝超载现象。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应在活动前就活动内容及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并要求学生家长对孩子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四、严格控制集体外出活动时间和范围。 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应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则,时间控制在一天之内。在莆田市区范围内活动的,提前3天报学校校长室,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批;离开莆田市区活动的,须提前4天报学校校长室,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批;组织3人以上学生出省的,须提前6天报学校校长室,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大型活动及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由学校保卫科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审批;教师集体外出活动的,由学校办公室报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审批。
莆田第四中学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制度
莆田第四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莆田第四中学视频监控值守及查询制度
莆田第四中学校园日常安全巡(检)查 与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莆田第四中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水、电、气设施; 3、实验仪器、教具设备; 4、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及图书等设备。; 二、检查机构 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 2、每月中旬例行检查; 3、大风、大雨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气设备是否有隐患; 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校区总务处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七、平时管理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执行专人负责管理。 2、科学管理。各类教学仪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重点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学校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7、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
莆田第四中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要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2.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3.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室(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4.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5.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6.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莆田第四中学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和视频探头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8.图书馆全馆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
莆田第四中学计算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莆田第四中学心理健康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地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莆田第四中学卫生管理制度
校园卫生建设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师生健康状况;对师生进行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以及师生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 学校环境卫生的治理应当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化管理相结合,坚持群众参与总务处派专人负责相结合,坚持突击治理经常维护相结合,要通过各班级和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不断改善校园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师生员工的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使我校成为人人懂卫生、爱卫生、讲卫生的文明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营造一个整洁、文明、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教委、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度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总务处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要求,定期研究校园卫生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指导并监督检查全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条 各班级指定一名班委(卫生委员)负责本班的卫生日常工作,布置任务,组织检查及负责落实。 第三条 校医务室负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检查、抓落实,资料齐全;并负责全校健康教育和全校食品卫生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德育处和团委会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会宣传教育和教室、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卫生监督与管理工作。各班班委会和各宿舍舍长分级具体负责教室、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 实行卫生包干责任制。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学生宿舍区等区域均须根据校园卫生管理组织形式,划定三包责任区,明确各班级、专业卫生清洁队伍的卫生分片包干区。 第六条 建立卫生扫除和大扫除制度。各班教室、卫生区、学生宿舍必须坚持经常打扫,保持室内清洁。。每月末坚持一次卫生大扫除,如有大的活动或上级临时通知组织全校卫生大扫除则另行通知。大扫除时要求各部门、各班级要认真彻底打扫好天棚、墙壁、地板、卫生区的死角都要清理干净。大扫除后各年段要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第七条 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学校医务室组织各班卫生委员对各包干区卫生实行例行检查或突击抽查。检查结果报德育处进行评比。大扫除后由年段组织检查。 第八条 全校师生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社会公德,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蒂、纸屑、瓜果皮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应自觉将纸屑、废弃物投入校园内定点设置的果皮箱、垃圾倒入垃圾桶或定点的垃圾收集处;不从楼上向地面抛撒废弃物和污水,不将门前垃圾倒入道路;清掏下水道的污物应及时运走,不乱堆放在道路两旁;不在校园内焚烧垃圾、枯枝败叶、废弃物等。 第九条 全校师生员工应自觉爱护、维护校园卫生设施,主动制止和检举各种破坏环境卫生及其设施的不良行为。 第十条 全校师生员工应自觉爱护、维护校园卫生建设,积极参加环境卫生劳动,除自觉清扫卫生责任区,做好责任区的保洁工作外,还要积极参与学校利用节假日或特殊活动日组织的卫生突击公益劳动,清除校园内的卫生死角。 第十一条 各食堂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组织管理,落实各项卫生制度。食堂应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制售食品应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等设施。餐具、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齐全,配置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二条各处室不得擅自将旧家具丢弃在屋外或堆放在楼内走廊。
莆田第四中学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医务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依法管理学校医务室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医务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务人员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包装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医务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医务室工作人员应积极投入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防控。 8. 对学生发生突发病例医务室人员必须到场处理,对病情较重的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及时通知班主任、校值班领导和家长。 9. 医务人员每天要到学校食堂和超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食品进货质量检查,督促食堂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超市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莆田第四中学医务室工作制度
一、学生门诊时间:每节下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晚自修、周末时间。 二、教师门诊时间:上课时间、下午三、四节及晚自修时间。急诊例外。 三、学生进入医务室要安静,不喧哗、不拥挤。除出血、休克、急腹症等急症优先为,其他一列按先后顺序就诊,不得擅自进入就诊室。 四、医务室不准吸烟。 五、要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药、不随便擅用和破坏公物或药物。 六、要注意公共卫生,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棉签、敷料等污物。
莆田第四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以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全体同学应当自觉遵守,服从管理。
一、防火:火灾往往造成财物烧毁和人员伤亡的后果,严重威胁国家、集体财物及学生的人身安全。为防止火灾发生,更好地做到“防患于未然”,要求住宿生必须做到:
莆田第四中学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2、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3、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 " 四勤 " 。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4、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盖盖及时清运。 5、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6、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各种防尘布洁净并有正反标记。 7、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 48 小时。 8、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立式存放,要求各面洁净,物见本色。 9、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商店。 10、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11、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莆田第四中学校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
(1)按位就座,文明乘车,不得私自要求司机在非停靠点停车,学生必须先让老师就座。 (2)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不把纸屑、果皮、饮料盒等垃圾滞留车内。 (3司机驾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开危险车 (4)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5)保养:(1)校车由司机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人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6)维修:除紧急状况外,事先后勤副校长核准,由校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7)油料:油料油票由学校财务处世哲学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8)事故处理:(1)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校车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后勤副校长联络,学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9)保险、年检: (1)学校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总务处负责。 (2)校车年度检验由总务处会同司机负责。
莆田第四中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有关交通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未经学校许可,任何机动车辆(含外来工作车辆和教职工自有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经同意驶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人、车、证照须完全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条款。 (二)教职工自有车辆,确因工作需要,须持驾驶证和行驶证经安保处审核并登记备案后,可驶入校园。教职工自有车辆进入校内,须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车辆校园内行驶和停放的相关规定及安全责任。 (三)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病人、运送重物等)需主动说明,经门卫执勤人员报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在校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活动等,涉及外来车辆较多的,由主办单位提前与安保处联系,以便共同商讨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时安保处可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五)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其他外来车辆经安保处同意并登记后,可将车辆驶入校园。 (六)机动车(含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 (七)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助力车)、练习开车和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八)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凭部门或主人出示证明,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放行。 (九)根据维护校园教学秩序和确保交通安全的原则,由安保处负责在校园内适当区域划定停车位并负责检查。 (十)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值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乱停乱放,阻碍交通。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十一)确需在校园内过夜的机动车辆,应征得安保处同意,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安全由车主负责;车内不得放置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入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 (二)进出校门时,骑自行车者须主动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明放行。 (三)非机动车辆不准骑车带人,不准骑快车,不准双手离把或扶身并行;不准互相追逐和曲折竞驶;不准骑无刹或车刹失灵的车。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有序停放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严禁乱停乱放,影响交通、校容。教学楼等建筑物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以保持通道畅通。 (五)严禁未满十二周岁学生骑自行车进入校园。 三、凡进入校园的行人、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都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标志,自觉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驾(乘)人员均须自觉服从管理。严禁在校园道路上使用滑板、轮滑,学生穿鞋应具较好的防滑性能。 四、学校提倡低碳出行,教职工尽量上下班不开车。严格限定机动车进出校园的时段,坚决不允许与学生上下学混行,或在学生活动时间内行驶。机动车在校园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至距离大门口最近指定泊位停车,并停放整齐。 五、教职工要经常自觉学习相关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机动车校园内行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驾驶人应承担全部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莆田第四中学电房管理制度
莆田第四中学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电梯必须在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且《合格证》必须张贴在显著位置。《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莆田第四中学学校值班制度
一、学校值班由校长室统一安排。值班实行夜班、双休日白班、法定节假日、传达室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夜间值班由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分别对值班人员、传达室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2.双休日(周六、日)白天,由校长室负责安排人员值班。 3.法定节假日值班,由校长室另行安排值班。 4.夜间值班室设在生管组,由行政干部轮流值班。值班室有专用电话,保证上级及有关部门电传畅通。 5.法定节假日值班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在中午和夜间工作人员下班时,另派专人负责传接电话。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校长室。 三、夜班特定时间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莆田第四中学学生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学校的安全事故关系到千家万户,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制订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一、工作原则 二、信息报告内容 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影响学校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如: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学生打架、聚众斗殴、张贴政治、反动标语传单、暴力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 三、信息报告队伍 班主任是学生安全信息第一报告人,负责本班学生安全信息的报告工作,若事件发生时,班主任不在而其他教师在场时,第一目击人则为安全信息第一报告人,有责任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必须进行实地了解、分析,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要报送的由学校负责人上报有关部门。 四、报告方式 1、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第一目击人应立即分别将事故告知班主任和学校领导。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同时告诉学生家长。 2、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学校领导应在1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上报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和县教体局, 3、对重大事件,除初次报告外,根据情况变动随时进行阶段报告。 4、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有10日内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5、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莆田第四中学事故管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 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1、一般事故。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2、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3、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 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 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 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 、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