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遴选建设福建省 第二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区教师进修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建设第二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根据要求,认真做好宣传、申报工作,要鼓励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体音美等紧缺学科和初中学段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申报。区里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上报人选。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1式5份)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联系人:许可欣,联系电话:2280260,邮箱:lcqjyjrsg@126.com。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建设第二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42号)
荔城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2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建设第二批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中小学名优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搭建更多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经研究,决定遴选建设福建省第二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设目标 以工作室为载体,汇聚名优骨干教师力量,以先进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以凝炼教学主张、优化教学模式为基本方向,将工作室打造成集教学改革、教育科研、培养指导和成果推广于一体的高层次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造就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学科教学团队。 二、遴选数量 第二批拟遴选建设名师工作室50个左右,具体学科、学段数量分配视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并适当向体音美等紧缺学科和初中阶段倾斜。 三、申报条件 (一)人员组成。名师工作室由领衔名师和5-7名团队成员组成,最多不超过10人。 1.工作室领衔名师。领衔名师主要由我省已认定的中小学教学名师担任。各设区市可推荐部分非省教学名师的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作为领衔名师申报,福州市(含省属学校)推荐名额不超过6名,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1名,其他设区市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申报领衔名师距退休工作年限一般应不少于5年,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成熟的教学主张,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团队能力,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在所任教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培养指导青年骨干教师的经验。 2.工作室成员。成员主要由我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及培养人选、学科教学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及市级名优教师等组成,由领衔名师申报人按双方自愿原则择优推荐。 (二)工作条件。领衔名师所在学校(挂靠单位)应保证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条件。 四、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省教学名师按自愿原则申报,非省教学名师的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由设区市教育局按规定名额推荐申报,填写《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已在主持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不再重复申报。各设区市教育局请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1式5份,同时发电子版)报我厅教师工作处。 2.我厅将对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研究确定拟入选工作室建设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入选的工作室每年给予1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厦门市工作室经费由厦门市级财政统筹安排),建设周期3年,具体按照《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联系人:胡沁甡,联系电话:0591-87091527,邮箱:117652235@qq.com,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613室(邮编:350003)。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
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 申 报 表
领衔名师(申报人)姓名 任 教 学 段 学 科 所在学校(挂靠单位)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福建省教育厅 制
填表说明
1.主要学习经历从高中(中专)填起。 2.主要论著、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及承担研究课题填近五年情况。 3.人才称号及表彰奖励可填参加教育工作以来获得的主要奖励项目。 4.“工作室团队成员”一栏中的“人才称号”包括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含培养人选)、省学科教学带头人、设区市名优教师等。 5.以上2、3两点须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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