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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8】【作者:ylq】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荔教综〔2017272

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

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79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拟晋升中级(一级)教师按文件规定参加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

附件:闽教师[2017]79

                 荔城区教育局

                             2017113

(依申请公开)

抄送:存档。

荔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113日印发

/upfiles/file/20180108/20180108110504_90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