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教进〔2017〕79号
关于组织2016-2017学年荔城区中小学、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有关单位、8710部队幼儿园、SOS儿童村幼儿园、区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莆田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福建人力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莆人社文[2015]395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6-2017学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组织实施。 一、2016-2017学年荔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系统现可登陆学习。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2016-2017学年荔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方案》(见附件1)和《2016-2017学年海西教育网学员操作流程》(见附件2)转发给你们,及时登陆账号,校对个人信息,认真学习。 二、教师上网学习时,如登陆账号有问题,可与海西教育网周玮老师联系,办公电话:0591-87808562(注:为确保接听顺利,请于8:30-12:00,14:00-17:30期间拨打)。登陆后,要求教师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班级学科等信息,如需修改,由各校统一汇总,于8月28日前发送至培训处邮箱:pxc2296019@163.com ,如有问题,可与培训处林懿老师联系。 三、今年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由我区自行组织,请各校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培训工作,各校继续教育培训负责人要履行好岗位职责,做好培训过程性管理工作。
附件:1.2016-2017学年荔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继续教育培训方案 2.2016-2017学年海西教育网学员操作流程
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7年8月18日
抄送: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