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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7年度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6】【作者:陈苏凡】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莆教〔201754

莆田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7年度

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更好地适应并践行新高考理念,全面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全面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现将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7年度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的通知》(闽教基〔20174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建设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的通知》(闽教基〔2016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建设,深化高中课程改革,整体构建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核心任务,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认真组织申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有关学校认真研读相关文件,深刻理解基地校创建的目的、意义,借鉴2016基地校创建经验,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建设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的通知》(闽教基〔201660号),对照创建条件、要求及标准,精心准备,积极申报。申报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必须先参加优质学科课程建设申报。113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联系电话:2692757;电子邮箱:ptzjk@163.com)。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7年度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的通知》(闽教基〔201749号)

           

莆田市教育局 

                              20171021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7年度

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的通知

闽教基〔201749

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课程与教学改革,对接高考综合改革,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经研究,决定遴选2017年度一批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以下简称高中课改基地)。现就创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中课改基地的建设任务、申报条件、推荐办法、材料报送、工作要求等,按我厅《关于遴选建设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的通知》(闽教基〔201660号)执行。2017年全省拟遴选高中课改基地50个左右,推荐名额按1:1.3左右下达,具体为:福州12个、泉州12个、厦门8个、漳州8个、莆田6个、三明5个、南平5个,龙岩5个、宁德5个、平潭1个。

二、请各地深入总结2016年遴选申报和后续建设情况,组织本年度申报学校认真理解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和任务要求,科学编制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及重点任务建设方案(重点任务不少于3项,其建设方案须注意相互渗透、支撑,不能各自为营)。要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原则,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三、请设区市切实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本年度遴选工作,并务必于20171120日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遴选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可联系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591-87091439,电子邮箱:jjcgz@fjedu.gov.cn

2016年度项目学校中期评价工作,将结合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遴选、达标复查等工作同步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

20171015

(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师大,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10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