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莆田四中!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莆田四中 >> 校务公开 >> 学生管理 >> 正文
莆田四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动月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1-07】【作者:叶荔琼】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莆田四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动月实施方案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使学校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决定将每学期的第一个月确立为“日常行为规范行动月”,以行为规范养成为重点,在全校全面深入开展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部署,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通过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活动,按照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养成,注重体验,促进学生行为习惯个性品质的形成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长:林建亭

副组长:叶元熀

  员:许玉叶 陈冠峰  陈佐林 范志晔 叶丽琼等全体下段行政 

全体班主任  全体保安  学生会自律部成员

三、重点检查内容和要求

1、仪容仪表方面

1)头发:不得染发、烫发,男同学以平头为标准,不得留长发,不得剃光头,不留怪发型不理碎发,不留鬓角,做到前不扫眉、侧不遮耳、后不超发际线;女同学要求理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不梳怪发型,不留披肩发,不留超短发,做到前额刘海不过眉、侧面鬓角不过腮、后面头发不过肩。

2)穿着打扮:穿戴整洁、朴素大方,符合学生身份。不穿奇装怪服,不得穿拖鞋进教室。男生不穿背心(包括篮球背心),打赤膊;女生不穿低腰裤、低胸衣、超短裙、超短裤、高跟鞋。升国旗仪式或者大型集会统一穿校服;除文艺演出需要外,学生不化妆,不留长指甲,不涂染装饰指甲;不得佩戴比如耳环、耳钉、耳坠、项链、戒指、手镯、手链、脚链、金属铭牌等首饰和宗教饰物。

3)校徽和校卡:校徽、校卡是学生进出校门的通行证。上学期间进、出校门必须规范佩戴(校徽佩戴位置统一在最外层衣服的左胸前),校徽不得有意遮挡校徽,爱护保管好校徽,不得随便粘贴其他饰物、不得转借或佩戴他人校徽。

按照规定进出学校刷卡(即上午及下午进校上学、中午12:30过后、晚自习18:37过后进校、来校晚自习的通学生结束离校等5个时间段必须刷卡)。

2、作息习惯

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照冬夏季相应调整),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念。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病有事者按要求落实请假手续。严格遵守并执行铃响3分钟进校门(即上午7:07、下午14:17、晚自习18:37前)和上课前3分钟进教室制度,否则算为迟到。通学生放学按时回家,不得在外面逗留;寄宿生午休、晚休及时回舍,安静就寝,不得吵闹、玩手机。另外,学生领取快递时间统一为:每天中午放学--1230止,其他时间不允许外出领取快递。

3、教学区禁带和禁止玩手机

学校坚决杜绝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特别是在教学区,绝对禁止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在宿舍区,熄灯后也禁止使用手机。任何时候(包括体育室外课)在教学区内发现使用手机者,手机一律没收,等高三毕业后由家长来校才给予归还。

4、物品整理及摆放

教室内课桌椅的排列、桌面物品摆放整齐,卫生用具摆放有序,每张课桌上只摆放与学习有关的课本、学习用具,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如饮料、水果、水杯等)不准摆放在课桌上。禁止带早餐、零食进教室。

学生自行车按照年段一律规范停放在自行车棚内,不得放置在办公楼、教学楼或者实验楼内。

5、课余锻炼时间

除体育课和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比赛外,中午1200-13:40、下午18:10以后(包括晚自习课间时间)禁止在篮球场打球、操场踢球。

四、方法措施和途径

1 、广泛宣传,认真学习

通过宣传栏、有线广播、校会段会等形式宣传,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让学生熟知重视行为规范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养成教育环境。建议各班成立学生“自律队”,及时纠正本班学生的不良行为;团委会指导成立学生会自律队及班级值周人员,配合稽查及纠正全校学生中的不良行为习惯。

2 、定时和不定时督查结合

1严把学校入门关。上、放学期间值班行政、导护师、保安人员以及值周班级的学生对学生进出校门时的校徽、校卡、头发、穿着服饰、迟到、早退以及文明用语、卫生行为习惯、带外卖零食等方面严格检查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第一时间要求整改到位。

2)早读课、上课及自习课期间,政教处、团委会、学生会自律队、值周学生组织人员进入教室突击检查,重点查课堂纪律、头发、拖鞋、穿着、迟到早退、教室布置等,对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

3)教学楼内保持安静,禁止喧哗追逐打闹以及进行打球踢球、跑跳等体育运动,在教学区做到 “入楼即静、入室即学”的良好习惯。

4)严格寄宿生中午外出校门的管理,严格执行宿舍点名制度。

5)定期组织保安人员及学生自律队在中午或者下午放学期间对教室进行检查。

3、整改处理

学生第1次违规需自我反思、班主任领回教育;第2次违规由大班主任、下段行政和班主任配合进行教育;违规超过2次的将违规的学生集中在办公楼一层会议室集中教育,并由家长领回家反省3天。违纪学生按照《莆田四中班级量化评分方案》《莆田四中年度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评比方案》规定除扣班级量化分外,并且张榜公布、有线广播通报批评,还要对情节严重和屡教不改的学生进行校纪处分。

4、争优创先

每个年段将按照检查情况,评选一个“行为规范标兵班级”,学校将颁发奖状、颁制牌匾挂在班级门口,并在量化分中加4分给予体现。

莆田四中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