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四中学文印服务招投标公告
为了加强规范化管理,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拟对莆田第四中学校园内宣传品制作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莆田四中文印服务 2、项目要求:见招标文件。 3、安装位置: 招标方指定位置 4、合同期限: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供应商、制造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者必须具有正规部门颁发的本人广告制作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标人须知 1、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招标人。 2、投标时出示保证金现金人民币贰仟元。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评标, 没有中标的,保证金收回。 3、中标者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 3、项目投标限价:74600元(人民币柒万肆仟陆佰元贰万元整),高于限价的为无效标。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9月14日下午4时 2、开标地点:莆田第四中学办公楼二层会议室 五、评标办法与合同签订 1、先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服务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定,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投标人。投标人有效标低于三家,重新发标。 2、投标人以上单价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0.01元), 3、总报价最低的为中标者。 4、招标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合同期满中标人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无利息)。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莆田第四中学 2022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