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烟头不落地、莆田更洁净”活动的通知 (莆委文明联〔2017〕8号)
各区委(工委)文明办,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直各单位: 一个烟头相当于一处垃圾!2015年9月市委文明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垃圾不落地、莆田更美丽”活动以来,环境卫生得到极大改善,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基本上看不到垃圾,但随处乱扔的烟头仍然成为影响市容的一个重要因素,成为创城最后一公里不得不解决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以优异成绩迎接今年7月中下旬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决战100天、进入前10名、创上文明城”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烟头不落地、莆田更洁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抓住小切口、建设大文明”为理念,通过教育引导、严管重罚,引导市民积极参加“烟头不落地、莆田更洁净”活动,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养成“摒弃陋习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和文明行为,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时间: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 三、活动内容 1、提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标准。在全市城镇全面推行环境卫生16小时清扫保洁机制,重点清扫小区周边、城乡结合部以及城区人员进出频繁、绿化带脚跟、边缘地带、公交车站(停靠站)生活垃圾特别是过路行人随意丢弃的烟头垃圾,做到烟头垃圾清扫保洁无死角。 2、开展“烟头垃圾”捡拾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并发动全市人民积极参与“烟头垃圾捡拾活动”,在公共场所、大街小巷、建筑物房前屋后、单位内部遇见烟头垃圾主动弯腰捡拾,彻底消灭烟头垃圾踪影。 3、倡导禁烟区域不吸烟。禁烟区内,任何人不得擅自吸烟,不得向他人敬烟,不得劝说、鼓励他人吸烟,不得接受他人敬烟。对违反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擅自吸烟的,任何人都有权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或责令其离开禁烟区。 4、禁止公共场所乱扔烟头。积极响应“烟头不落地、莆田更洁净”倡议,鼓励烟民在公共场所不吸烟、少吸烟,即使吸烟应把烟头垃圾自觉放进垃圾箱或藏入随身携带的信封、纸盒里,不得随意丢弃。 四、活动范围: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和北岸管委会所辖城区(镇、街),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窗口行业、公共场所、旅游景区等。 五、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烟头垃圾乱扔乱丢乱弃既影响城市形象又反映市民素质,各区(管委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烟头不落地、莆田更洁净”活动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个重要载体和一次具体行动抓紧抓实抓细致,严格标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立即动员,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环保志愿者、驻地官兵、中小学生、离退休老干部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主动加入烟头垃圾捡拾队伍,开展烟头垃圾捡拾活动,做到部门有责、社会联动,领导带头、党员先行,及时劝阻乱扔乱丢乱弃烟头垃圾的不文明行为。湄洲日报、莆田电视台、莆田东南网、海峡都市报等新闻媒体要开设“烟头不落地、莆田更洁净”活动宣传专栏专题,及时报道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曝光活动不落实的单位及乱扔烟头垃圾行为的市民,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活动氛围,迅速掀起活动热潮。 3、严管重罚,讲求实效。自7月1日起,市委文明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会同新闻机构不定期组织对各城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行业窗口的活动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劝阻捡拾、清理保洁不到位导致烟头等垃圾四处散在的单位予以媒体曝光,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并影响该单位的文明单位考评成绩和创城绩效等级评定。对乱扔烟头等垃圾的市民按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每人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公职人员乱扔烟头等垃圾除罚款外还将记入个人行为档案,影响其个人文明单位奖金和创城绩效奖金。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乱扔烟头等垃圾的记入个人成长档案并影响其所在学校的文明学校考评成绩和创城绩效等级评定。
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 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6月30日 莆田市“烟头不落地、莆田更洁净” 活动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捡拾烟头这个不起眼的小动作,体现着莆田市委、市政府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实际行动,承载着城市治理工作者和广大市民群众对干净、整洁、文明城市环境的美好向往。为了营造整洁、文明的美丽家园,市委文明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头不落地、莆田更洁净”活动,并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在控烟场所吸烟。严格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等区域吸烟。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广大党员要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和公众面前吸烟,医生不在患者面前吸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家长不在孩子面前吸烟,任何人不在妇女、儿童和老年人集中活动的区域吸烟。 二、不乱扔烟头垃圾。全市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示范带头,带动全市人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意乱扔乱丢乱弃烟头,因吸烟产生的烟头要自觉投入垃圾箱或装进随身携带的信封、纸盒里,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三、争做健康文明宣传员。全市新闻媒体和机关事业单位要利用自身平台和各类载体,积极开展“烟头不落地、莆田更洁净”活动公益宣传,营造“人人知晓、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向身边人宣传健康、卫生、文明理念和行为规范,引导市民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 四、争做烟头捡拾员。广大干部、市民朋友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在身体力行落实好“烟头不落地、莆田更洁净”倡议的同时,争当烟头捡拾志愿者,遇到随地乱扔乱丢乱弃的烟头垃圾,主动捡拾并提醒、劝导、制止乱扔乱丢乱弃烟头的不文明行为,人人争做讲文明、求卫生、爱环境、守规矩的莆田人,让烟头不落地成为常态。 五、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无烟机关、无烟企业、无烟校园、无烟医疗机构、无烟景区等创建活动,以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带动全市控烟工作深入开展。通过控制吸烟,减少烟头落地行为,让莆田更加文明、更加干净、更加整洁、更加美丽!
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 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