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四中教师年度量化考核修订方案 (经学校九届十次教代会通过,十一、十二次教代会修改) 总体说明: (1)若高中部与初中部分别举行教师年度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不含附加分)可按以下办法调整:两部分所有参加年度考核教师(不含支教)按两部分考核平均分进行浮动,即以高中部为基准,初中部教师考核分加上浮动分值A (其中A=高中部平均分-初中部平均分)。 说明:1)外出支教教师仍参照区教育局对支教教师换算办法(即按百分比等级)进行互相换算,若支教教师考核在本校,则本校应承认该分数,但不占本校优秀名额。 2)执行时间:为高中部与初中部分别举行教师年度量化考核时段,即从2012-2013学年起开始执行。 (2)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确定,其中优秀等级确定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名额为准。 (3)行政年度量化分换算按上级文件执行,其基准分为全部的15%线划定(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4)年度考核材料认定时间界定为“学年初7月1日―学年末6月30日”。 (5)各责任部门(若多个,由第一个负责汇总)负责收集相关量化考核原始材料,考核前由责任部门核分并公示,结果(提供原始材料待查)报送评审组统一评审统计汇总。 一、思想政治表现—责任部门:办公室 按下列标准定性为优秀、良好、差三个等级,分别给予4分、3分、0分。 “优秀”: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良好”: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 完成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方面表现较好。 “差”: (1)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的。 (2)有存在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的行为,且影响恶劣的; (3)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1)“优秀”人数:以年度考核量化分由高到低,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2)必须分别具备优秀、良好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良好”。其中“优秀”等级,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凡是涉及“差”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差”。评定为“差”等级当年度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4)申请免坐班的最高只能评为良好(哺乳期10月,退休前2年免坐班只须备案,可不必申请。(不包括后勤人员))。 二、出勤情况(基准分10分)——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 1、满勤:10分 2、病假:(不含住院治疗,不含经学校核准的自行协商调课、返课)年累计5天(指工作日,以下同。)之内,个人出具病历并经学校批准的,不扣分;累计超过5天以上的,每天扣0.1分;病假年累计达一个月扣3分;年累计达二个月扣6分;年累计达三个月出勤栏不得分。累计病假达半年(含半年)以上,若属职称参评对象,该年度不予职务晋升,且其晋升高一级职务所要求的低一级任职年限应相应增加一年,但可按本标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及完成任务情况参加年度考核量分。 3、法定假期:包括婚假、产假、丧假,其假期按相关文件执行。 4、其他事假(不含公假、病假、法定假期),每天扣0.1分。 5、上课无故旷课、缺监考一次扣1分;早晚督修、课间操、班会课等缺席每次扣0.1分。 6、无故缺席应参加的政治学习、年段会议、升旗仪式、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每次以0.2分累计扣分。 7、指纹打卡每月缺勤累计≤规定次数,不扣分;累计>规定次数,每超一次以0.2分累计扣分。 8、申请免坐班超过1个月不超过3个月的扣1分,超过3月扣2分。(符合免坐班对象:哺乳期1年、女职工产前两个月、男满55周岁或教龄满30周年、女满50周岁或教龄满25周年、经鉴定认定为工伤期间的只须填写申请表备案即可,不扣分。 三、教学常规 (一)教学工作量(基准分8分)——教务处
说明: ①达上述工作量要求的得8分。实际教学工作量每周超(按上限)一课时,以0.5分累加(封顶3分);每周每少(按下限)一课时,以0.5分累减。 ②近三年内工作量连续不足者,非职务晋升对象,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 (二)教学常规量(基准分16分) —教研室、教务处 1、教案编写(3分)—教研室 每学年应至少组织两次全面性的各学科备课、编写教案、批改作业及试卷等情况的进行定期和随机检查。 定期检查:(期中)进行教案评选:优秀教案(比例控制20%,四舍五入)3分,合格教案2分,不合格、缺交者每次扣1分。 随机检查:每学期至少两次,不评优秀教案,分合格、不合格、缺交三种情况,不合格、缺交者每次扣1分。 2、作业批改(3分)—教务处 批改作业以教务处抽查为准, 定期检查:(期中)进行作业检查:优秀3分(比例控制20%,四舍五入),合格2分,不合格、缺交者每次扣1分。 随机检查:每学期至少两次,不评优秀作业,分合格、不合格、缺交三种情况,不合格、缺交者每次扣1分。 3、授课效果(5分)--教务处 ①毕业班年段教师授课得分为5分,其他年段得分为4分,跨年段按高得分计算,没有上课教师能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得4分。 ②多媒体教学课不少于20%,优秀效果不低于80%,量化方式:登记和课件;实验课还必须做好实验登记,以上不能完成者扣1分。为鼓励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整合,除信息组教师外,学科教师在网络教室内举行观摩教学整合课,可另得分1分。 4、听课活动(3分)—教务处 一学年内,教师听课累计应不少于35节(行政不少于40节,行政巡课一次并做好巡课记录的相当于1节)。其中每学期10节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公开课、观摩课、公开周内完成并上交相应材料的(由学校点名核定),未按规定要求,缺席每节按0.2分累减,请假(不含公假及法定事假)每次扣0.1分,封顶扣2分。 不能积极完成和参加听评课活动,听课评课记录本未按要求记录或未能及时上交者扣1分。 5、教学计划、总结(2分)―教务处 每位教师学年初应认真制定好学科教学计划,学年末应写好教学总结。每位教师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教学进度、总结等材料(含各级各类检查涉及教师本人的相关材料)得2分,未能完成并及时上交得0分。 说明:兼职实验员只能在本项(即教学常规(一)、(二))与附件一中选一系列得分。 四、教学科研 注:以下两项中同任务或课题的观摩教学、教学技能比赛得分不可兼得。 1、观摩教学—教研室、教务处 当年度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组织的或经逐级教育机构推荐参加的各级观摩(公开)教学,每人可选取其中最高的两项按下列等级相应累计得分(同一课题的选最高项得分,不同课题的可累计得分)。
说明:(1)级别认定按教育主管部门直属单位或机构所在级别认定(如由市教育局或教师进修学院主办的界定为市级,否则均降为市级及以下相应认定),须有相应级别部门批文及学校认定;(2)任何一级的观摩(公开)教学,须提供教案并附上本组评议,方可得分;(3)与教学管理有关的讲座、主题班会观摩课可享受同等级的观摩课得分。(4)大规模公开教学(如市公开周),涉及教师超过半数其量化考核均不得分,其中部分推荐观摩教学人员按文件或比赛获奖结果相应得分,若无相关文件得1分。 2、教学技能比赛(包括优质课评选,教具制作比赛,说课比赛,教学设计比赛,案例比赛等各种教学技能等比赛)——教研室 当年度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级各类教学技能比赛的,每人可选取其中最高的两项按下列等级相应得分。
说明: (1)级别认定按教育主管部门直属单位或机构所在级别认定(如由市教育局或教师进修学院主办的界定为市级),否则均降为市级及以下相应认定。 (2)教学技能比赛必须提供奖状或文件,方可得分。 (3)观摩教学比赛、教学技能比赛获奖的指导教师可另加得分,得分可按被指导教师得分1/2计算,若有多个指导教师,则按此分数均分。指导教师认定必须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或证明为依据,并经学校教研室登记认定(否则不得分)。 3、课题研究—教研室 当年度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的各级各类课题都必须向教研室申报或备案并提交完整课题材料。其中校级课题实验周期为一年,实施程序为:立项申报---教研组核准---教研室审批---学校行文——实施研究---上缴课题材料---教研室认定——学校行文。 各级各类课题上缴材料至少包括有以下内容:①立项通知(审批表)②开题报告③过程性材料④中期报告⑤成果材料⑥研究报告⑦结题报告。其中开题、中期、结题、研究报告由课题负责人撰写,所有课题组成员均必须提供过程及成果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课题级别认定按教育主管部门直属单位或课题管理机构所在级别认定(如由市教育局或教师进修学院主办的界定为市级),否则均降为市级及以下相应认定。 课题实验量化得分标准:
说明: ①申报时间限每学年初的10月1日之前完成,认定时间截止每学年末的6月30日,逾期不予认定。(学校行文) ②校级课题没有结题不予得分;校级以上课题实验周期超过一年的而未能结题,均按校级课题计算得分。 ③课题按时结题,课题负责人按标准得分,课题成员按标准的1/2得分。 ④不管参加一个或多个课题课题研究,仅取其中最高得分的一个课题计算。 ⑤课题若有参加评奖,按标准得分;若没有参加评奖,均按三等奖得分。 ⑥下组行政和教研组长必须履行督促和指导教研组教师参与课题研究,若教研组教师参加课题研究人数不低于全组人数的1/3,可按校级课题研究累加得分(即加1分)。 4、新课程改革 (1)校本课程—教务处 学校课程创设,是课程设置的要求。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校本课程实施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限每学年初的10月1日之前完成。其实施程序为:申报---填报审定表---教研组审批---教务处审批(学校行文)---选课排课---组织实施---材料上交---教务处认定——学校行文。认定时间截止每学年末的6月30日。认定须上缴材料为: ①、莆田四中校本课程开设审定表 ②、莆田四中校本课程教学计划 ③、校本课程一本 ④、教案 ⑤、模块试卷 ⑥、学生作业 ⑦、校本课程教学评价表 ⑧、综合成绩评定表 ⑨、学分认定材料 ⑩、莆田四中校本课程教学总结 根据学校需要实施校本课程教学活动,上课课时≥18节,能按要求上缴相关材料且通过认定的得3分,课时计入教学工作量,但超工作量不实行津贴。 (2)、选修Ⅰ(B)课程开设 选修Ⅰ(B)课程实施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限每学年初的10月1日之前完成。其实施程序为:申报---填报审定表---教研组审批---教务处审批(学校行文)---选课排课---组织实施---材料上交---教务处认定——学校行文。认定时间截止每学年末的6月30日。认定须上缴材料为: ①、莆田四中选修Ⅰ(B)课程开设审定表 ②、莆田四中选修Ⅰ(B)课程教学计划 ③、选修Ⅰ(B)课程一本 ④、教案 ⑤、模块试卷 ⑥、学生作业 ⑦、选修Ⅰ(B)课程教学评价表 ⑧、综合成绩评定表 ⑨、学分认定材料 ⑩、莆田四中选修Ⅰ(B)课程教学总结 根据学校需要实施选修Ⅰ(B)教学活动,上课课时≥18节,能按要求上缴相关材料且通过认定的得3分,课时计入教学工作量,但超工作量不实行津贴。 (3)、研究性学习—教务处 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每学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限每学年初的10月1日之前完成。其实施程序为:申报[选题:填写“研究性学习课题方案(申报表)]---填报审定表---教研组审批---教务处审批(学校行文)---实施研究---材料上交---教务处认定——学校行文。认定时间截止每学年末的6月30日。认定须上缴材料为: ①、研究性学习课题方案(申报) 表(表一) ②、研究性学习课题研究计划表(表二) ③、研究性学习开题报告表(表三) ④、研究性学习课题研究过程记录表 (表四)(包括搜集和分析信息资料,采访、调查研究,实验分析。) ⑤、处理结果,撰写研究报告(成果的表达方式要提倡多样化,实验报告、调查报告、成果展板、出版刊物、实物展示等)(表五) ⑥、研究性学习小组综合评价表(表六) ⑦、研究性学习个人综合评价表(表七) ⑧、结题报告 根据学校需要实施研究性学习活动,能按要求上缴相关材料而通过认定的得1分。 (4)奖励—办公室 学校承当并通过综合性检查,如新课程实施检查、素质教育检查、文明学校检查、达标(示范)学校检查、双基达标检查、平安校园检查等,成果显著的,学校研究通过,相关行政和相关人员可按效果给予1-3分的奖励分,市级1分,省级2分,封顶3分。 5、教研活动—教研室 (1)、教研活动组织—教研室 教师应按规定参加诸如校际教研、教研组教研、集体备课等日常教研活动,根据每位老师一学年教研活动中的表现,按下组行政人员2.5分,教研组长2.5分,备课组长2分,其他教师1.5分计算。 说明: ①教研组长每学期须上交教研组计划、总结、教研活动记录,观摩课评议表; ②备课组长每学期须上交集体备课记录、第二课堂活动记录、期中、期末成绩统计表; ③校内外聘任的教育、教研及其他工作兼职原则上不得分(经行政会研究通过的荔城区学科兼职教研员(优秀2分,其他1分)、市地震宣传员每项2分,若每项多人则按此分数均分)。 ④学校党支部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可相当学科备课组长给予得分。
(2)、培养青年教师—教研室 莆田四中“青蓝工程”结对子,初级教师必须结对拜师,指导教师必须是同学科高级教师或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本学年符合高级教师参评条件的教师)。本学年按要求实施指导的可得0.5分,若被指导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技能比赛或校级及以上奖项的指导教师可得1分。具体实施程序:结对双方协定---教研组核定---教研室审批---学校行文——组织实施---材料上交---教研室认定——学校行文。上交材料主要有: 指导教师:①指导计划②听课、评课记录(每两周至少一节)③指导总结 被指导教师:①教学心得体会1篇②教学案例与反思1篇③汇报课证明材料④已批改教案6份⑤各级各类荣誉及教学技能比赛获奖等材料。 说明: ①莆田四中“青蓝工程”结对每学年一次,申报时间限每学年初的10月1日之前完成,认定时间截止每学年末的6月30日。逾期不予认定。 ②一个青年教师仅可有一个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若指导多个青年教师,按最高一项得分。 (3)、网络管理员—教研室 教研组网页能创建较完整的学科教研动态、计划与总结及试卷资源、课件资源、教研论文、教学案例、科研课题、教学软件、教学视频等教学资源栏目,更新作品每年不少于120件,学校认定的网络管理员得1分,没有完成则不能得分。 注:年段(每个年段仅限1人)做成绩质量分析、安排考场的,年度考核量化分加1分。(本注条款已经2015.12十二次教代会通过) 教研组长应督促教师积极参与教研组网页建设,及时通过网络管理员上传足够数量的作品且教师参与人数不少于全组人数的1/3,得0.5分,没有完成则不能得分。 各处、室、党、工、团应建立相应的网页或在校园网络上传处、室、会活动文章,若更新作品每年不少于24件,主要负责人得1分,成员得0.5分,没有完成则不能得分。
6.论文及宣传报道—教研室、办公室 (1)、论文 (只限教育教学、教科研论文、德育论文) —教研室 A、CN刊物论文: (1)CN刊物论文界定:“CN刊号为教育类、学科类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增刊(含高校学报)、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版、旬、点、注)、报纸等均为非正式刊物”。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 www.gapp.gov.cn/)为依据对教师提供的刊物真伪进行查询。 (2)若鉴定不符合(1)的刊物论文,量化得分 1分。 (3)说明: = 1 \* GB3 ①参评职务晋升时送审论文被认定为抄袭的,除按上级核定两年内不得再参评处理外,同时将已获得的量化分4分于下学年度考核中扣除。 = 2 \* GB3 ②若上述文件依据发生变化,CN论文的界定也在同年度做相应变化。(A条款已经2015.12十二次教代会通过) B、论文汇编: ①--③项论文字数均要求在2000字以上 ①.省级汇编一篇1.5分; ②.市级、区级汇编一篇1分; ③.校级汇编0.5分(教育教学论文只限一编,封顶0.5分;当班主任的可以另加德育论文一篇,封顶1分); ④.非正式杂志出版的CN论文,要求每篇字数在1200字以上(如报纸CN论文、非正式刊物论文、ISBN论文、CN增刊论文等),均按同级论文汇编得分。 C、论文获奖:需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进修学院组织的仅限教育教学、教科研论文评选获奖 ①.省级论文获奖: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②.市级、区级论文获奖:等同于市级、区级汇编,1分。 以上教育教学、教科研、德育论文,封顶2篇,取最高项得分(同一文章选最高项得分,不同文章可累计得分)。属多人合作的,其得分不分主次按作者人数均分;得分用的论文均要提供杂志、报刊、汇编本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教研室登记,并由教研室认定后方可得分。 D、教辅、教材编写—教研室 作者编写字数在一万字以上的(必须提供具体编写内容,否则按编委人 数均分),同一版本以第一次出版印刷时间为准按同级论文汇编一次性得分,再版一律不予得分,不足一万字的以校级论文汇编得分。登记认定时必须提供书本原件及封面复印件。 (2)、宣传报道类文章(本项为附加分,只限正面宣传、报道有关学校的内容)。—办公室 ①.发表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的文章,字数1000字以上的每篇3分;1000字以下及照片、简讯类的报道每篇得2分。 ②.发表在市级党报、党刊的文章,字数1000字以上的每篇2分;1000字以下及照片、简讯类的报道每篇得1分。 ③.上传到党委、政府、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网站每篇:省级0.5分,市级及区级0.2分,校级为0.1分。 本项得分封顶4分,宣传报道类均为撰稿人得分,转发不得分,得分用的报道文章均要提供杂志、报刊原件及复印件、网站截图到办公室登记,并由办公室认定后方可得分。 以当年度入选通知单确定的发表时间或汇编本落款时间为准,每学年度起止时间统一定为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日止。 五、教学质量—教务处 本项由3个部分组成:(1)基准分(2)评价分(3)奖扣分 (1) 基准分:26分 (2) 评价分: A、学生测评满意率,优秀≥80%得2分,良好及以上≥80%得1.5分,合格及以上≥80%得1分。合格及以上<80%得0分。 B、教学成绩评价, a、高一高二统计期中、期末四次平均分;高三统计上学期期中期末市考省考四次平均分。 b、平均分按所教各班平均分的代数和除去任教班级数为最终得分。优良、合格的教师比例为4:6(四舍五入),优秀3分、合格2分;信息技术按会考成绩计算,技能科等其他教师得2分;奥赛班的教师得3分. (3)奖扣分: ①高考获“许亚琼”奖,普通班按每获1人次高考科目课任教师各得6分计算;奥赛班若完成年段基数即=4个的按每1人次高考科目课任教师各得4分计算;若没有完成年段基数即<4个的,但单个奥赛班获“许亚琼”奖=2个的班级按每1人次高考科目课任教师各得4分计算,若单个奥赛班获“许亚琼”奖<2个的班级按每1人次高考科目课任教师各得2分计算;单个奥赛班获“许亚琼”奖若超出2个的超出部分按每超1人次高考科目课任教师各得6分计算。 ②中考成绩优异(其他科目成绩均为A级),按班级获全区1-10名的按每1人次,语数英课任教师6分,政治、物理、化学4分,其它学科2分,11-20名按每1人次,语数英课任教师4分,政治、物理、化学2分,其它学科1分,21-30名的按每1人次,语数英课任教师2分,政治、物理、化学1分,其它学科课任教师各得0.5分计算。 注:以上两项累计封顶12分,分管和包班行政按平均分1/2得分,其他行政按总平均分1/3得分。 ③本年度若高三年段高考获许亚琼奖人数达4人及以上,本一人数超过300人, ,初三中考上莆田四中线人数占总人数23%及以上,毕业班全体课任教师(包括原来初二地理、生物教师)及下段行政另加2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④高中会考(四中籍)成绩按一级达标校标准要求,初中会考等级科目A等级≥35%, 若未能达标相关学科教师得分扣一分,若达标则奖1分。 说明:兼职实验员只能在本项(即教学质量)与附件一中选一系列得分。 六、班主任—政教处 (1)班主任基本分 班主任及行政基本分为6分,正副教研组长、段长、下段行政兼当班主任,基本分为7分。班主任任职年限分封顶3分,其中现任班主任的,任班主任年限累计满5-7年的,当年度量化年限分加1分;满8—10年的,当年度量化年限分加2分;满11年及以上的,当年度量化年限加3分。(本条款已经2015.12十二次教代会通过) 班主任离校前应交清的材料有十五项,缺交一项扣0.2分。 ⑴德育论文或心得体会一篇(电子稿、打印稿一份)。 ⑵教育转化学困生(包括留守孩子)“成功案例”一份(有计划、总结、过程性材料,提供电子稿、打印稿各一份)。 ⑶主题班会教案(上、下学期各5篇,电子稿、打印稿各一份)。 ⑷学生干部花名册(上、下学期各一份)。 ⑸班级计划、总结(上、下学期各一篇,电子稿、打印稿各一份)。 ⑹年段长计划、总结(上、下学期各一篇,电子稿、打印稿各一份)。 ⑺家访记录(普访每位学生每学年至少2次,填写家访记录;学年与家长电访联系至少2次,建议提供校讯通的纸质材料)。 ⑻班级家长座谈会记录6次(上学期、下学期各3次,大概以期初、期中、期末时间为参考)。 ⑼家长学校上课记录(2次,时间为上学期、下学期第3周周六上午)。 ⑽学生社会实践实录表(每班上、下学期各装订为一本,期初已分)。 ⑾德育课题研究(奇数班级完成,要有开题报告,过程性材料、结题报告等) ⑿德育校本课程(偶数班级完成,要有计划、总结、教案10个、学生成绩等) ⒀莆田四中学生成绩单(学期初回收,要填写教师寄语和家长寄语)。 ⒁中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情况表(要盖章)。 ⒂其他临时性(如上级各类评估所需)材料。 (2)班主任奖励分 根据《莆田四中年度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评比方案》(2013年10月草案)评分细则,每学年评选一次,且不超过年段总班级数的40%以内(四舍五入),获年度“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则该班主任得1分;获区级及以上的得2分,若多项则按最高一项得分。 七、其他成果(按实际成果得分) (一)指导学生获奖—教务处 1. 当年度指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级各类竞赛获奖的,每位指导教师选取其中最高的两项按下列等级相应得分,同一项目的选最高项累计得分;不同项目的,可累计得分。
说明: (1)级别认定按教育主管部门直属单位或机构所在级别认定(如由市教育局或教师进修学院主办的界定为市级),否则均降为市级及以下相应认定。 (2)各级学科竞赛前必须提出申请,递交竞赛指导实施方案(内容至少包含指导时间、地点、指导教师组和学生名单、指导次数),有实际指导过程证明,经学校教务处批准核查符合条件的,按上交获奖指导教师证明相应给予得分,若未确定指导教师的,按参与竞赛指导的教师(指导组)平均得分,未参与指导的教师不得分。认定登记时必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组织的如文化节、科技节等校级竞赛,获奖人数控制在2%(四舍五入),一、二、三等奖比例为2:3:5。 注:认定时间截止每学年末的6月30日,逾期不予认定。 2、由区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核准举办的音乐、体育(限指中学生运动会)、美术学科竞赛,以获奖人次及等奖(或名次)按下列标准选最高项累计得分。
(二)个人表彰-办公室
附加分(按新文件执行)-教研室 1.学历基本分 (6月份前为本年度,7月份后为下一年度)取得的不同学历相应给分;①本科毕业6分;②大专毕业5分;③“专业合格”及“免试”3分。 2.教龄基本分:不含工龄。每年(年份减年份)0.5分累计,不封顶。 3.任职年限分: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一个任期均为5年;中学一级教师一个任期为4年;中学二级教师一个任期为2年;小学一级教师(中专学历)一个任期为5年;小学一级教师(专科以上学历)一个任期为4年。 按上述任职年限标准,计算任职年限分统一按如下规定执行: 竞聘上述何种职务,其任职年限(起算时间起至09年8月底,年份减年份)必须相应减去该职务所要求的一个任期的年限,每年按1分计算,不封顶。不足该职务所要求的一个任期年限的,其得分为0分,不减分,不加分,不能以下一个职务计算的任职年限分核算上一个职务任职年限分。
附件2 莆田四中实验教师年度工作评价方案 (最高60分) 本方案只涉及实验教师的工作情况、教学质量,其他条款按教师年度工作评价中的一、二、四、六、七条款执行。 1、专职实验教师在不超编情况下,以满工作量计算得8分。超工作量折算为实际教学工作量每周增加一课时,以0.5分累加;兼职实验教师在不超编情况下,以满工作量计算得8分,再加上兼任教学班级超工作量及班生数部分的分值。本项封顶均为11分。 2、工作热情负责,扎实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计较个人得失,服务意识强,能协助其他岗位共同完成任务。完成实验率达90%以上得12分;完成实验率70%得10分;完成实验率未达70%得8分。 3、从事本岗位的业务知识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有方,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能独立开展实验工作,具有创新能力和改革实验技术、实验设备。能独立处理突发情况。工作成绩突出得11分;工作成绩良好得9分;不能适应本岗位工作,安于现状,不能独立完成工作得4分。 4、在实验室建设中,能按照其特点,认真订出教学进度,严格各种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出色完成各项工作。能依据部分标准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确保实验开展的精神,购置器材和材料。做好器材、模具、标本的保养工作。管理好各种实验材料不丢失和变质。工作绩效与工作效率高得11分;工作情况满意得9分;工作质量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得3分。 5、能认真对各个实验进行准备,并学习和掌握各种新的实验方法和手段。对各种仪器的使用、操作,能做到熟练准确。能被教师公认的教师能手得11分;能掌握和操作各种仪器得9分;不能熟练各种仪器性能得4分。 6、学校考核组根据实验教师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评议量化考核,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均控制在15%之内)。分别得分为5分、4分、3分、0分。若没有组织考核,均按得4分计算。
附件3: 莆田四中信息技术组课时分配方案 (合计36课时) 一、莆田四中(高中部)信息技术组附加工作量确认 (一)设备日常使用管理:(16课时) 工作范围:计算机实验室 4间,多媒体教室 4间及学生教室多媒体,办公楼各处室电脑,会议室,图书馆、校园广播设备 工作内容:设备的日常维护,设备进行合理使用分配,帐目管理,搞好日常卫生和安全,做好使用、维修记录,保证学校信息技术课、高中三个年段英语听力、学生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广播、各学科的多媒体教学、学科与信息技术整合课等教学需要。 (二)校园网、广播设备硬件管理和系统规划:(12课时) 需要管理的设备: * 防火墙一台,烽火三层交换机二台,路由器一台 (2课时) * 二层交换机40台 (2课时) * 校园广播设备、校园广播线路规划与维护 (2课时) * 瑞星杀毒软件网络版维护升级、课件制作软件安装维护(2课时) * 服务器软件系统维护、数据备份(4台) (4课时) 上面工作也包括以下相关内容: (1)各实验室、各处室设备调配安排。 (2)校园广播设备分区规划。 (3)服务器管理及维护。 (4)校园广播线路、校园网络线路维护 (5)校园网的规划:与莆田电信协调光纤接入,与砺青中学校园网络并接,莆田四中校园网管理、VLAN划分、IP分配等。 (6)学校需要的临时拍照、摄像、视频制作等事务。 (7)学校各种教学软件的安装升级等 (三)网络中心管理,网站程序开发与维护:(8课时) 工作内容: (1)学校网站的开发、测试 (2)信息组教学网站的开发、使用与维护 (3)网站数据备份 二、莆田四中(初中部)信息技术组附加工作量确认 参考高中部按相应项目(有实施)及设备多少确定比例核定附加工作量,经行政会通过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