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四中体育特长生管理专题会议》主讲人:徐志勇
体育特长生管理规定为了保证我校休育运动队的健康发、使运动员身心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为高胶熔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体育特长生管理规定 1、体育特长生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体育特长生要认真学习、自觉道守课堂纪律,注意听讲,认真完成各科作业无特殊情况月考、期中、期末等考试必须参加 3、体育特长生要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和竞技成绩,为校增光 4、体育特长生要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带头上好体育课 5、体育特长生必须服从教练员的管理,保质保量完成训练和比赛任务 6、体育特长生不得在射击室、击剑室、田径场等校园区域内使用手机,教练见到一律没收 7、训练所用器材用完后放回原处,不得随处乱放。训练结束换完服装后,不得在器材室停留。 国乐成量社证深妇安市业品第列 8、训练时间: 击剑教练负责人:郑波剑:击剑每晚(18:30--21:00) 射击教练负责人:叶建辉。射击每晚(18:30-——21:00) 田径队:陈子良、康加明、黄黎敏每天下午第二节开始训练。 每天下午第二节开始训练。足球队:肖立东 每天下午第二节开始训练。篮球队:姚鑫潮 具体赛前特殊调整训练时间另论。晚上训练好寄宿生必须回教室不得逗留在训练室或操场等地方。 9、上学期间要按学校规定穿校服。 10、外出训练的学生必须办好学校外出的通行证方可外出,否则按矿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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