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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莆田四中选课指导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31】【作者:吴春山】 【阅读: 次】【关闭窗口】

选课制是实施新课程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学分制的核心,也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精心组织、精心设计、严格管理。因此、选课管理是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重要一环。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搞好选课及重修工作,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课指导的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选课指导小组:

 长:胡茂强

副组长:陈苏凡、徐志勇、王国成、林永忠、杨玉萍

 员:各年段段长、各行政班主任及部分任课教师

选课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为:设计适合本校实际的选课指导手册和各科的选课指导,负责组织教师依据指导手册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确立选修课及其学分分值;制定导师制及导师的任务分配;设计和整合课程模块;学校内外教育资源的协调和配置;编制学生选课流程表;监督课程的实施和评价;制定教师的监督和评价标准等。

2.成立选课顾问小组。以行政班为单位,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及有关人员组成,为学生提供选课咨询。

二、选课指导手册

1、学校选课指导手册的目的。

使学生更好地进行学业和人生规划;向学生呈现相关的学校课程制度和政策、提供相关的帮助信息。

2、普通高中课程结构简介。

总体课程结构(见附一)

3、各学科的课程设计和组织形式。

课程设计包括学年/学期/学段、必修/选修模块、学分、学时、周课时等。组织形式包括教师开课,学生自选;学校公共课;班级整体开课;开设咨询性课程。

4.各学科的课程组成模式。

包括规划课程,即指定性的选修课/限选课;自选课/任选课;依据教师的能力所开设的课程。

5.学生选课的程序。

1)首先研读学校选课指导手册,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所开设的学习内容、模块、学分等总体要求,了解选修课的总学分及模块要求,合理分解3年的目标,根据学校课程开设的总体时间安排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分配和安排个人每个学段的修习内容,防止内容和时间的冲突;熟悉选修课各系列、各模块的编码,并根据自己未来发展的愿望,研读每科的特殊要求;征求选课顾问小组成员意见;

2)根据自己学业基础、兴趣、爱好,在征求家长、亲朋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自己未来的学业方向,自主规划选课,选择适合自己目标的修习模块,填写《学生选课清单》;

3)《学生选课清单》交班主任,汇总后报年级组长。

4)年级组长汇总调整,报教导处备案。

5)教务处会同校课程委员会将年级选课情况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拟定下学年课程安排作最后确定。

6)年级组公布全年级各选修课学生名单。

7)学生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形成自己的个性化课程修习计划,编排个人的《课程表》,并依据自己的《课程表》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步进行学习。

6.学习成绩的检验方式

学校打破一次性考试的评价方式,允许学生选择二次考试;

必修课的检验方式:考试、考核和测验;

选修课的检验方式:研究报告、小论文、专题研究、特长展示。对学生的教育评价,实行学生学业评价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在内容上注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道德、身心健康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充分体现学生对传统美德的继承、价值判断的取向、人生规则的遵守情况;在方式更加注重个性化奖励。在方式上除了原来的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评价之外,更加注重实效导师对学生的评价充分利用学生的成长记录。

7、导师制及导师的职责。

导师制是校内选课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导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并与其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其职责主要包括:向学生解释选课指导手册的内容,确保学生能理解手册的各项规定;通过心理测试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势、弱势和兴趣点;帮助学生了解高校招生的各种规定,从而为学生选课提出相应的建议,经常关注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根据选课手册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积极创造一种温暖、真诚和开放的师生关系,无条件保护学生的有关隐私并指导学生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处理好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要优先安排必修课程(尤其是对高一学生课程安排上)的修读计划,同时留有一定的余地,为学生自由选择选修类课程创造条件。

2)处理好选修Ⅰ课程和选修Ⅱ课程的关系。应保证完成选修Ⅰ课程所需学分的前提下,再选修其它课程。

3)处理好先行后续关系。对于有先后续关系的课程,应按顺序选修,同一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课程作为基础。

4)处理好学习的质和量的关系。在选课时不单纯追求学分数,而要注重知识结构的过错整性,发挥自身的特长和爱好,以及能力的培养等。

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计划,教师要有责任更有义务为学生的选择提供指导。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指导教师的角色主要是“手”,在指导过程中,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最终的决定权为学生本人。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自主选课能力,使学生在选择中学会选择。同时,对学生个人的选择结果,一定要得到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认同。

2)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特长。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兴趣爱好,以及学生具备的不同的发展方向,是学生选课的基础。

3)鼓励学生选修尽可能多的模块。这次新课程所设置的模块约96个,其中作为一个学生来讲要求必修的模块约一半,选修的模块约一半,可见,学生选课的自主性很大,即给学生提供了很大的自由学习的空间,让学有余力的学生或者有志于继续深造的学生选择更多的模块学习,并且为选择自己的兴趣的,反映个性特长的模块学习提供机会。

4)指导学生选课,教师要注意可行性、循序渐进性、科学性,同时,要考虑为社会培养各种肯素质人才。

8.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文件。

包括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学分制选课管理细则、学分制选修程度考勤管理细则、学分制选修课程考核管理细则、行政班和教学班管理细则、研究性学习管理细则、社区及社会实践管理细则等相关管理文件。

三.选课管理及有关处理办法

1.学生对自己选修的课程,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凡经批准选修的课程,一般不能随便退、改选,如遇特殊情况一定要退、改选时,学生要填写退改选申请单,由班主任统一汇总报教务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退选或改选工作,退、改、补选工作应在教务处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过期不再单独处理。

2.对选课人数的要求。选修Ⅰ的选课人数少于20人,选修Ⅱ的 人数少于30人,该课程停开。

3.选课一般从第三学段开始,为了合理调控学生的学习负担,对每学段的选课数量进行控制,一般要求学生平行线学段修读的两类选修课程总分数原则上最低不得低于4学分。

4.学生按选课手续选定课程后,一定须按时上课并完成作业,最终通过考核,方可取得学分。对于未办退选手续、而不参加上课及考核者,该课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选课程考核不及格,可以重修,也可另选其它课程,学生选课后的2周内,如果对所选的课不适应,可办理退选手续,另选其他课程。

四.重修课程的管理方法

1.初修成绩不及格或成绩及格本人自愿重修的学生,原则上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内随低年级重修,重修次数不限。

2申请重修的学生,根据学分制指定性教学计划和课程表在开课第一周内申请重修。如教学计划变动低年级不开设需要重修的课程时,经教务处批准,可以在任课教师指导下以自学方式重修。

3.申请重修的程序

1)申请重修的学生在教务处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

2)由教务处汇总将各门课程的征候名单通知任课教师,以便教师对重修学生的管理。

4.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5.重修生因上课时间发生冲突而不能跟班上课时,经与任课教师联系同意后可自学,但必须完成课堂布置的作业和学分认定考核。

6.重修生的考试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与初修者相同。

 

附一:

普通高中课程结构简介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生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

高中课程共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设置学习领域能更好地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在综合的视野下研制各科课程标准;有利于拓展教师的专业领域,使教师在更宽广的学科背景下更好地理解各科课程标准,以跨学科的观点设计并进行分科教学,防止陷入学科本位;有利于整体规划调和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确保学生打好基础。设置学习领域是为了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

2)科目

每一学习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13-14个科目。其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学习领域中的科目由国家制定课程标准,并规定必修学分,旨在确保学生的共同基础。

3)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每一模块一般为36学时,2学分(其中,艺术、体育与健康领域内的模块多为18课时,1学分)。模块是构成科目的基本单位,是科目开发的主要平台和学生学习内容的主要载体。

模块的设置为充分体现课程的选择性提供了可能。按模块组织课程内容有利于解决学校科目设置相对稳定与现代科学迅猛发展的矛盾,并便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为学校有特色的发展创造条件;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学生自主选择并及时调整课程,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普通高中课程结构表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模块

选修系列或模块

语言

文学

语文

语文A1、语文A2、语文A3

语文A4、语文A5

 

外语

英语A1、英语A2、英语A3

英语A4、英语A5

 

数学

数学

数学A1、数学A2、数学A3

数学A4、数学A5

 

人文

社会

思想

政治

政治A1、政治A2、政治A3

政治A4

 

历史

历史A1、历史A2、历史A3

 

地理

地理A1、地理A2、地理A3

 

科学

物理

物理A1、物理A2

 

化学

化学A1、化学A2

 

生物

生物A1、生物A2、生物A3

 

技术

信息

技术

信息A1(信息技术基础)

 

通用

技术

通用A1(技术与设计1

通用A1(技术与设计2

 

艺术

艺术

(或者

乐、美

术)

 

 

 

 

体育

健康

体育与

健康

 

 

综合

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

 

注:语文、英语、数学、物理、艺术、体育的选修部分称为系列,每个系列中有若干个模块。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没有必修模块但需要必修分。模块名称由科目名称+字母和数字构成,A表示必修模块,B表示选修模块,AB左下角只有一个数字表示第几个模块,如语文A3为语文必修模块中的第3模块;左下角有二个数字,中间有点隔开,表示第几系列中的第几模块,如政治B2·1为政治选修第2系列的第1模块。AB)表示体育与健康中必修但项目可选的模块。模块名称后加有“/2”的表示该模块每周开2学时,其余均为4学时。

〈二〉课程设置及其说明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具体设置如下: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I

选修学分II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语言与文学

语文

10

180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必的需要,在共同必修课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外语

10

180

数学

数学

10

180

人文与社会

思想政治

8

144

历史

6

108

科学

地理

6

108

物理

6

108

化学

6

108

生物

6

108

技术

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8

144

艺术

艺术(或音乐、美术)

6

108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2

98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

15

270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高中毕业要求

144学分

2448学时

115

1994

22

396

6

108

说明:

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个学时,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完成。

3)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个学时,相当于1学分)。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4)综合实践活动是学生必修的学习领域,其中的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个必修学分。设置研究性学习活动旨在引导关注社会、经济、科技和生活中的问题,通过自主探究、亲身实践的过程,综合地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解决问题,学会学习,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此外,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者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5)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第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5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Ⅰ(国家提供的选修内容)中至少获得22学分,在选修Ⅱ(学校自主开发的样本课程学习内容)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如果所选课程模块没有通过考核,则要根据情况进行补修、补考、重修、改修或放弃等处理。

如果没有考核的必修课程模块,根据考核方式的不同修出不同处置;如果是过程性评价中某个项目没有完成,则可以补考完成该项目;如果是终结性考试不及格,则需要补考。如果通过这一次补修或补考仍不能通过考核,则需要重修该课程模块。如果没有通过考核的是选修课程模块,也可以进行补修、补考或重修。还可以放弃这一课程模块而改修其他课程模块。当然,如果学生的学分已满足毕业需要,也可彻底放弃这一课程模块。

6)学分由学校认定。学科类课程由学校或教师根据考试成绩或考核结果,结合学生成长记录情况来认定。综合实践活动由教师依据学校制定的有关标准或规定来认定。

7)对于未能在某学科、模块学习获得最低毕业学分的学生,学校允许其补考、重修或另选。具体方案由学校与教师共同制定。

(二)各学习领域所包含科目、各科目选修系列和选修模块之间关系以及系列内部各模块之间关系(相对平行的还是序列性的)介绍等;

(三)课程设置及其说明、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规定年段和学期/学段的学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