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开展省级“十三五”第一批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和名校长后备人选培训对象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十三五”第一批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和名校长后备培养培训人选的通知》(闽教师[2017]9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十三五”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师[2017]8号,见附件4)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人选须在所属学校经公示无异议后方能上报。区教育局将在各校上报人选中择优推荐,上报市教育局。 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遴选推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务必于4月5日前将以下推荐材料:1.《福建省“十三五”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推荐表》和《福建省“十三五”中小学名校长后备人选培训对象推荐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2.《福建省“十三五”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汇总表》和《福建省“十三五”中小学名校长后备人选培训对象汇总表》一式一份(以excel表样汇总,见附件1);3.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见附件5,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还须按目录清单要求装订成册),报区教育局局人事股(联系人:郑建山,联系电话:2292152,表格电子版请发邮箱:lcqjyjrsg@126.com), 逾期视同放弃。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十三五”第一批中小学 学科教学带头人和名校长后备培养培训人选的 通知》(闽教师[2017]9号) 2.福建省“十三五”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 选推荐名额分配表(莆田市) 3.福建省“十三五”中小学名校长后备人选培训对 象推荐名额分配表(莆田市) 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十三五”中小学名师名校 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师[2017]8号) 5.推荐人选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荔城区教育局 2017年3月30日 /upfiles/file/20170331/20170331170013_3470.docx |